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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消息,上海证监局公告,对东方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措施,因为东方证券未妥善保存重要信息系统业务日志,不满足故障分析、调查取证等工作需要,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上海证监局网站截图据公告显示,经上海证监局调查,东方证券在重要信息系统业务日志的保存方面存在显著不足,未能妥善保存相关日志记录,导致无法满足故障分析、调查取证等关键工作的需要。这一行为直接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十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该条款明确要求金融机构需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日志管理制度,确保日志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上海证监局依据《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东方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以警示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此次监管措施的实施,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证券期货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也向市场传递了加强信息技术风险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的明确信号。东方证券作为业内知名券商,此次被出具警示函,无疑将对其未来的业务运营和品牌形象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也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提醒各金融机构务必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根据公司官网数据显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其前身是于1998年3月9日开业的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设在上海,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84.97亿元。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成功登陆上交所(证券代码:600958),2016年7月8日H股成功发行并上市(股份代号:03958),成为行业内第五家A+H股上市券商。是一家提供证券、期货、资产管理、理财、投行、投资咨询及证券研究等全方位、一站式专业综合金融服务的上市证券金融控股集团。
公司全资持有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时作为第一大股东参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报显示,东方证券首席信息官为卢大印,年薪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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